各二级组织机构、有关项目组: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莞工教〔2014〕86号)有关精神。为做好学校首批新工科、新文科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与指导,现将我校首批新工科、新文科项目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项目范围
我校首批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立项项目(附件1)。
二、工作组织和要求
1.开题采用现场评审的形式组织实施,计划为5月中旬组织完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2.5月12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提交签名及加盖所属单位公章的《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2)至教务处,随附同质word电子版和开题报告PPT发送至工作联络人OA邮箱。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教务处将综合开题专家对该项目的开题意见,确定并公布项目开题的结果。未通过开题的项目,暂不划拨相关建设资助经费,经费使用规定参见《东莞理工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使用暂行办法》(附件3)。
2.项目开题工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组织机构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的开题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目标和实施计划,提升建设质量。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22861518
附件( 点击下载.zip):
1.首批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立项项目
2.《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开题报告书》
3.《东莞理工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使用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