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发布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附件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将实行常态化立项和结题管理,由学校确定立项、结题项目。结题通过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可申报省级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省级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名额与学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名额挂钩,鼓励全校师生积极申报。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与条件
1.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http://cxhz.hep.com.cn),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2)。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项目成员请按顺序书写并以中文分号“;”隔开。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企业和高校审核进展。高校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高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高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附件3),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学校管理员立项审核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6.项目流程图调整见附件4。
三、其他说明
1.申请书用印流程:申请书需加盖《高校校级主管部门公章》的,由项目负责人通过OA提交“教务部部门用印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核后,提交至教务部负责人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至教务部完成用印。
2.协议用印流程:项目申请通过后,签订协议时涉及学校盖章的部分,由项目负责人通过OA提交《东莞理工学院合同专用章(1)》用印申请,经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核、提交至教务部负责人会签后,再提交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至学校党政办完成用印。
3.项目管理、经费及资料下载: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参照《东莞理工学院横向教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附件5)执行,其中的《教研横向课题立项审批表》及《教研横向课题预算表》,可在教务部主页“下载专区-实践科”栏目内下载,具体链接为:https://jwb.dgut.edu.cn/xzzq/sjk.htm 。
附件(
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申报通知-附件.rar):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2.高校申报书模板
3.合作协议模板
4.项目流程图
5.《东莞理工学院横向教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