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务46号)以及《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莞工〔2020〕59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拟对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进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进展情况检查,主要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进行检查,教务部抽查。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成人员,根据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研究中期自查工作,2023年12月5日开始系统开放中期检查表的填写,项目责人登录“创新创业系统(http://180.108.46.32:81/dglgxy_cx/)填写中期检查表,填写完毕后可联系或者提醒指导老师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需在2024年2月21日前完成中期检查表的填写。指导教师在系统填写意见并在系统提交,学院指导老师需在2024年2月25日前完成对项目的审核。
(二)2024年3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对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检查本单位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并帮助解决问题,督促学生按计划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对于未能按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的学生及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指导职责的指导教师,学院要及时警示。
(三)2024年3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在系统审核完中期验收报告并在系统提交教务部,不再需要交纸质材料到教务部。教务部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查。
(四)中期审查合格后,才能按规定再次划拨(第二次)研究经费。
教 务 部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 2023年东莞理工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