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务〔2021〕52号)以及《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莞工〔2020〕59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拟组织对2021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为保证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1年申报的项目中,需要结题的项目共386项,其中国家级30项、省级90项、校级266项(具体项目信息表看附件);除个别项目中途申请终止外,所有项目原则上都要进行结题验收。
二、具体安排
(一)2022年12月6日起系统将开放,项目负责人可登录 “创新创业系统(http://180.108.46.32:81/dglgxy_cx/)”按照系统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和提交结题报告并对项目列支情况进行维护。(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2月18日前完成上传工作)。
(二)指导教师在系统填写意见并在系统提交给学院(于2023年2月25日前完成),如果学院需要纸质版材料,可由项目负责人从系统导出结题报告书打印版(必须双面打印,指导教师不再需要手写签名和意见)于2023年2月25日前交所在学院。
(三)相关学院收齐各项目的结题申报材料后,自行组织进行初评验收(评审专家至少由三人组成)。在系统填写验收结论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在系统上提交教务处,不需要交纸质材料到教务处。
(四)学校预计在4月初组织相关专家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于2023年5月前凭相关票据(经指导老师签字)到教务处办理经费核销事宜。
(六)项目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结题,该项目负责人可按《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莞工〔2020〕59号)文件规定办理项目申请延期手续(项目延期申请书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年),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延期结题。
教 务 处
2022年12月6日
附件: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公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