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和规范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梳理和清查我校各二级组织机构与校外单位签订的各类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的情况,加强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签订的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和整理协议
学院组织专人对现有以学校、学院名义与校外单位签订的各类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进行梳理和清查,统一编号,逐份协议扫描存档并发教务处备案。
1. 二级组织机构判断与该企事业单位是否还有实习往来,如无则判断协议过期无效,无需统计。
2. 协议编号规则:第1-4位,签订的年份;第5-8位,单位号;第9-11位,顺序号。单位号详见附件1。
3. 协议扫描存档:每份协议全部页面扫描后保存在一个PDF文件中。该文件命名规则,协议编号+协议方名称(与公章保持一致)。
二、教学实习基地遴选要求
1. 签约方如为企业,原则上要求其注册资本应在500万元以上。
2. 优先选择与我校地理位置较近的企事业单位,如位于珠三角的企事业单位。
3. 优先选择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
三、协议签订流程
1. 下载最新共建教学实习基合作协议模板(附件2),根据实际合作内容进行修改和填写。
2. 将协议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审核。
3. 带东莞理工学院用印审批表(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分管校领导签字)和《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企业已盖章版,学院院长签名,不可盖学院公章,份数根据协议约定)至学校办公室盖“东莞理工学院合同专用章(1)”公章。
4. 带盖“东莞理工学院合同专用章(1)”公章的《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到教务处领取“东莞理工学院教学实习基地”牌匾。
5. 与对方完成协议签订后,将协议原件提交到学院办公室作为教学文件存档;并根据本通知“一、统计和整理协议”要求的规范提交扫描件和信息统计表(附件3,只需报增量部分)至教务处。
四、其它
1. 学校将逐步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数据库,并对签约协议的有效性(学生受益面)进行跟踪。
2. 请各二级组织机构在12月15日前完成本通知“一、统计和整理协议”要求的梳理和清查工作,将全部协议书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3. 联系人:李伟元,联系电话:22862671,邮箱:35076013@qq.com
附件1 单位号.xls 附件3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框架协议202401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