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29号)(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关于遴选推荐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已经认定的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或依托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遴选,遴选分类范围及对应专业详见附件1。
二、推荐数量
校内各单位结合省通知文件(附件1)自愿申报,限报1项。
三、基本要求
(一)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二)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三)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四)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四、工作程序
(一)本次遴选推荐按照二级组织机构申报、专家评审、学校教指委审核、学校推荐等程序进行。
(二)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30日前向教务处提供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电子材料存储介质。包括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格式为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单位名称)-XX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命名格式为:XX(单位名称)-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技术要求见附件5。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学校教指委审核确定、学校公示后进行上报推荐。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执行。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129号]
教务处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