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莞工教【2016】48号)和《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莞工教〔2012〕37号)文件要求,学校拟组织对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为保证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次到期结题项目共248项,其中国家级40项、省级79项、校级129项(具体项目信息表看附件1);除个别项目中途申请终止外,本期的项目原则上都要进行结题验收。另外,有个别2015年立项并申请延迟结题的项目也一起进行结题验收。
二.具体安排
1.项目负责人登录“项目管理系统(https://syb.dgut.edu.cn/xm,填写说明https://syb.dgut.edu.cn/news/content?id=12)”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好结题验收报告书。该项目的成果材料及研究过程佐证材料打包上传附件。(项目负责人可先下载结题验收报告书模板进行填写,下学期开学后将填写好的报告书上传系统,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上传工作,寒假或开学后系统开放上传)(2015年立项项目不需要在系统填写,直接交纸质材料到院系即可)。
2.指导教师在系统填写意见并在系统提交给学院(于2018年3月12日前完成),如果学院需要纸质版材料,可由项目负责人从系统导出结题报告书打印版(必须双面打印,指导教师不再需要手写签名和意见)于2018年3月12日前交所在学院。
3.相关学院收齐各项目的结题申报材料后,自行组织进行初评验收(评审专家至少由三人组成)。在系统填写验收结论并于2018年3月26日前在系统上提交教务处,不需要交纸质材料到教务处,(2015年立项项目不需要在系统填写,但需要交纸质材料到教务处)。
4.学校预计在4月初组织相关专家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于2018年4月前凭相关票据(经指导老师签字)到教务处办理经费核销事宜。
6.项目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结题,该项目负责人可按《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莞工教〔2012〕37号)文件规定办理项目申请延期手续(项目延期申请书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年),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延期结题。
附件1:2016年立项结题项目
系统问题联系:邱老师,22861869,qyihua@dgut.edu.cn
教务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