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关于公布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莞工教〔2013〕11号)和《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莞工教〔2012〕37号)文件要求,学校拟组织对201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为保证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本次到期结题项目共65项,其中国家级20项、省级30项、校级15项(具体项目清单看附件1);除个别项目中途申请终止外,本期的项目原则上都要进行结题验收。
二.具体安排
1.项目负责人填写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2)。结题报告内容较多时,请另行打印,附在结题验收登记表后。该项目的成果材料及研究过程佐证材料另附。
2.相关院(系)收齐各项目的结题申报材料后,自行组织进行初评验收(评审专家至少由三人组成)。验收结论请签注在“项目所属院系意见”栏内。
3.院(系)组织验收评审后,必须于2015年6月5日前将“结题验收登记表”和成果材料等(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交教务处实验办黎煜新(OA邮箱)。学校于6月12日前组织相关专家对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4.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于7月10日前凭相关票据(经指导老师签字)到教务处办理经费核销事宜。
5.项目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结题,该项目负责人可按《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莞工教〔2012〕37号)文件规定办理项目申请延期手续(项目延期申请书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年),经所在院(系)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延期结题。
附件1:2013年东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