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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2013年国家级大创立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3-05-20

附件1莞工教[2013]11号2013年大创立项公布

附件2国家级大学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送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64号)的安排,我校可在2013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中选择20项优秀项目,作为国家级大创项目报送教育部。现就项目选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送

(一)选送范围。从我校2013年度申报的省级大创项目(见附件1)中选择,项目类别包括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二)限制条件。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三)优先条件。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紧密、成果明显的训练项目,优先支持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优先支持有教师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各院系在我校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省级项目中选出60%优秀项目作为预报送项目,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20项,作为正式报送的项目。

2.各院系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对选送项目进行排序。该表需同时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到教务处实验办(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资助及要求

(一)获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财政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2013年质量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1万元/项;学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对项目进行配套资助。

(二)工作要求。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积极为学生训练活动提供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成效。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