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招生通[2026]26号
校内各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对申报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聚焦服务支撑教育强国建设,围绕“十五五”时期加快推进高质量教材体系建设,针对大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统筹开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比较、战略前沿等研究,充分发挥咨政作用,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教育理论与实践不断创新突破。
(二)项目类型及限额
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我校限报1项重大或者重点项目,1项一般类项目。
本次受理申报的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青年学者项目)3类。
1.重大项目:设置5—8项,研究期限为2—3年,资助经费50—80万元/项。
2.重点项目:设置15—20项,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20万元/项。
3.一般项目:设置20项,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10万元/项。
(三)选题指南
教育部发布年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2),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如按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选题名称;确有必要,可对选题说明中的研究内容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由项目申报人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厅局级(含)以上职务。
3.一般项目(青年学者项目)申报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学者积极申报各类型项目。
4.为确保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现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2)已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3)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填写《2026年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综合考察材料(附件5)并提交所在单位。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并提供项目组所有成员的综合考察材料(须由成员所在学院一级党委出具)。其中,项目校外人员的师德师风、职称资质等由对方单位党委进行审核。各申报单位须坚持择优推荐原则,每单位申报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累计申报原则上不超过1项,一般类项目不超过1项。
(二)材料提交
1.学院提交推荐汇总表excel版附件4发送至教务部联系人OA邮箱。
2.获学院推荐的负责人登陆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网站http://gc.dgut.edu.cn/,于2026年5月17日前按要求上传申报书及项目组所有成员综合考察意见表,须按要求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成1个PDF文件,单位意见处需出具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二级学院审核提交。逾期关闭,不再受理。
(三)学校评审与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四)系统提交
获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于5月20日前,通过学校分配的账号登录教育部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老师,联系电话:22861518。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