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微专业开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满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与专业特色,提高学生的从业竞争力和对未来社会的适应力,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试行)》要求,学院现启动微专业开设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微专业设置不受本科专业目录限制,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知行合一、立德树人,以培养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勇于担当、善于学习、敢于超越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为根本目标。
(二)具备明确的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能结合学科前沿知识和技术,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需求,强化产教融合,灵活更新教学内容。
(三)拥有较强的专业优势,能够围绕特定专业领域、产业或地方经济发展趋势开设一系列核心课程。
(四)具备开设微专业必需的师资队伍、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条件,有保障微专业正常运转的相关制度,有专人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二、申请流程
(一)开展调研论证: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开展微专业开设相关调研及论证工作,深入分析行业趋势、人才需求状况等内容。
(二)研制培养方案:根据调研论证结果,研制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修读要求等关键内容。将研制好的微专业培养方案分别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材料提交:各申请单位于 3 月 10 日前将东莞理工学院微专业开设申请书(签名盖章后扫描件)、东莞理工学院微专业开设申请汇总表(可编辑电子档)和各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签名盖章扫描件)打包交到教务部教研科黄旭其OA邮箱。
三、其他事项
(一)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与产业学院、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申报微专业,提升微专业的建设质量和社会适应性。
(二)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招生及教学运行工作。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微专业开设申请表.doc
2.2025年微专业开设申请汇总表.xls
3.2025年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
4.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pdf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部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