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2024〕52号
各二级教学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2024年度省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省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申报共分三个类别:示范团队、示范课程、示范课堂,我校拟申报7项。
二、遴选条件
(一)示范团队
1.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和10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年龄60周岁以下。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及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7月31日,下同)。
2.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近3个学年度(自2021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本科课堂教学时数人均不低于108学时/学年。
3.团队规模一般5人以上,并保持合理的梯队结构,团队内部形成了稳定的“传帮带”机制和教学协作机制。鼓励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带头开展课程思政改革。
4.团队具有较强的课程思政育人意识,较高的课程思政教学水平,能够找准育人角度,深入挖掘专业课中的思政元素,丰富教学内容,教学主题生动鲜明,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达到润物无声的教学效果。
5.团队长期致力于课程思政建设,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将相关成果应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了显著育人成效。
6.团队长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育人效果受到同行广泛认可和学生普遍欢迎,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较大的影响力,起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7.同等条件下,已通过省级验收的教学团队优先予以支持。
(二)示范课程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且已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在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课程负责人须为推荐课程的实际讲授人,且近2个学年度连续讲授该课程,并承担该课程三分之一以上的教学时数。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师风,并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能够准确把握本门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
4.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充分融入思政目标,有效支撑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取得突出育人效果。
5.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深挖课程思政元素,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创新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讲授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6.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方法多元且完善,注重过程性评价,突出思政教育要素考核。课程授课效果良好,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秀,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辐射示范作用。
7.同等条件下,我校已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省级及以上各项教学奖励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或教学团队申报的课程以及通过验收的省级课程类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三)示范课堂
1.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开设的一门本科课程中相对固定的一堂(节)课,时长一般在30-60分钟。
2.主讲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 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3.授课教师仪态大方,精神风貌良好。教学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讲解深入浅出,课件制作精美,过程适当穿插案例、专业经典等素材,总结精炼到位,个人教学特色突出。
4.遵循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思政教学目标明确,能够从知识、能力、价值观三方面进行教学设计,育人目标与课程所属学科、专业契合度高,充分提炼专业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可有效支撑教学目标的达成。
5.课堂内容饱满,紧紧围绕坚定学生理想信念,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教学环节设计精妙,情景与活动设计新颖, 思路清晰,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熟练、有效运用多媒体等各种现代教学手段,达到思政育人润物无声的效果。
6.突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学生学习状态良好、课堂教学参与度高,师生互动良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获得感较强。
7.课堂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等广泛认可,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模式可推广、可借鉴。
三、工作程序
(一)校内遴选
1.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教师自主填报项目材料(附件2、3、4),于2024年9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网站http://gc.dgut.edu.cn/(首次使用,需老师用手机号注册,自行设定密码,并绑定学校和工号)进行填报。网站到期自动关闭,逾期未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二级学院提交材料。各申报单位做好本单位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遴选工作,并于2024年9月3日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推荐汇总excel表及其盖章PDF电子版(附件6),按照申报项目质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发送至教务部教研科马妮OA邮箱,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1A208。
3.专家评审。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项目建设基础、建设成效等情况,确定拟推荐立项名单,经学校审议、公示后报送省厅。
(二)省级评选
通过校内选拔获推荐的项目负责人需于2024年9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网站地址:http://gjc.gdedu.gov.cn/Zlgc,账号密码另行通知),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
四、其他说明
1.纸质材料。申报项目纸质版材料的具体报送时间及装订要求另行通知。
2.示范课程、示范课堂项目还需提交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视频资料请在校质量工程系统作为佐证材料上传提交。
3.同一教师本年度最多主持一类示范项目申报,最多可同时参与两类示范项目申报。已是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负责人的,不建议再作为负责人参与此次申报。
4.获评认定为省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的,将优先推送参评教育部课程思政相关项目评选。获评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将同时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思政)本科课程,同时应继续建设和完善,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
联系人:马妮 联系电话:22861518 办公地点:行政楼A208
教务部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