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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立项建设及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旭其  点击数:  日期:2021-12-31

                                                                         教务〔2021〕100号 

为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及《东莞理工学院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将同时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立项培育申报和遴选认定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建设及遴选认定的类型及数量

(一)立项建设。面向全校所有二级教学机构分别立项建设课程思政示范学院2个、课程思政示范专业5个、课程思政示范团队3-5个、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项。

(二)遴选认定。面向全校所有二级教学机构,分别遴选认定课程思政示范学院1-2个,课程思政示范专业5个,课程思政示范课堂10-15项。

(三)最终被认定为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的单位将增加1个课程思政示范专业推荐名额,作为校级示范专业培育项目直接立项建设,不用参与评审,不占用此次立项名额。

二、申报限额

按各二级教学组织机构专业数确定推荐名额,专业数4个以下(含4个)的二级教学组织机构可向学校推荐立项示范专业不超过1项、认定示范专业不超过1项、立项示范团队不超过1项,立项示范课程不超过2项、认定示范课堂不超过2项;5个以上(包含5个)专业的二级教学机构可向学校推荐立项示范专业不超过2项、认定示范专业不超过2项、立项示范团队不超过2项、立项示范课程不超过3项、认定示范课堂不超过3项;示范学院符合条件的各二级教学组织机构都可推荐申报。已认定为省级以上示范项目的不再推荐申报同类别项目。

三、遴选认定条件

(一)示范学院

1、党政领导干部齐抓共管,党政会议常态化研究课程思政改革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全院课程思政建设,建立院级课程思政实施方案,构建课程思政工作机制,将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教学效果纳入工作考核,各类成果的评选表彰中突出课程思政要求。积极构建“三全育人”体系。

2、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课程思政元素,有效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已有一批课程思政项目被认定为省级以上示范项目,形成一批优秀教学案例。

3、完善基层教学组织,推进课程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充分发挥思政课程教师的引领作用及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思政教师与专业教师的高效联动。

4、学院在示范引领、宣传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学院专任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设计竞赛获得较好成绩。 

5、学院教师至少获得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至少各2项以上。

(二)示范专业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思政”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类别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近 3 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2、“课程思政”建设效果好。坚持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融为一体,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明确,在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能够有针对性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思政融入每一门课程和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能够按照课程思政的建设要求,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内容,形成与专业教学相统一的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体系,并体现在课程教学建设全过程。专业获得“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优先认定。

3、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重视并积极组织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专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教师立足专业教学,自觉开展课程思政,打造高水平“课程思政”教师团队;注重教师队伍教学能力提升,定期组织教师参加“课程思政”专题培训、研讨等活动。专业所在基层党组织荣获校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优先推荐。

4、人才培养质量一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5、专业在示范引领、宣传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专业专任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设计竞赛获得较好成绩。 

6、专业教师至少获得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至少各1项以上。

(三)示范课堂

1.必须是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稳定开设的一门本科课程中相对固定的一堂(节)课,时长一般在30-60分钟。

2.主讲教师应为学校专任教师,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育教龄,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 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3.授课教师仪态大方,衣着举止得体,精神风貌良好。教学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讲解深入浅出,课件制作精美,过程适当穿插案例、专业经典等素材,总结精炼到位,个人教学特色突出。

4.遵循课程教学大纲安排,思政教学目标明确,能够从知识、能力、价值观三方面进行教学设计,育人目标与课程所属学科、专业契合度高,充分提炼专业课程蕴含的育人元素,可有效支撑教学目标的达成。

5.课堂内容饱满,教学环节设计精妙,情景与活动设计新颖, 思路清晰,课堂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熟练、有效运用多媒体等各种现代教学手段,完整且巧妙融入爱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仁爱之心、人文精神等课程思政内容要素,达到思政育人润物无声的效果。

6.突出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学生学习状态良好、课堂教学参与度高,师生互动良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获得感较强。

7.课堂教学效果受到学生、校内外同行专家等的广泛认可,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模式可推广、可借鉴。

四、立项建设指标

见附件10建设指标要求。

五、建设经费与建设周期

(一)立项建设项目

示范学院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经费20万元/学院。示范专业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经费10万元。专业所在二级教学机构已获示范学院立项建设或认定为示范学院的,示范专业建设经费不再拨付。示范团队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经费3万元/团队。示范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经费3万元/课程。

立项建设项目按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认定项目

获认定为校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以保证示范项目持续保持先进性、引领性,带动教师全员参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示范学院资助经费20万/学院,示范专业资助经费5万/专业,示范课堂资助经费1万/课程。获授予称号的项目1年后进行持续建设、推广成效情况审查,视成效决定是否继续资助或撤消示范称号。

六、申报程序

(一)二级教学机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内部审核、推荐工作。立项建设和遴选认定工作同时进行、同时申报。被认定后的项目不再立项建设,二级教学机构可根据认定情况调整申报。

(二)2022年1月8日前将遴选认定示范学院、示范专业的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6份)和本单位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于14日前完成认定,并进行公示。

(二)2022年3月4日前将立项建设和示范课堂认定的申报材料(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和本单位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组织相关推荐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上传至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网站(网址:http://dglgxy.zlgc2.chaoxing.com/,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为s654321s),二级学院审核提交。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项目建设基础、建设成效等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定认定及立项建设名单,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三)拟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正式发文。

七、其他说明

(一)各二级教学机构应按照申报项目质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

(二)同一教师本年度最多主持一类示范项目申报,最多可同时参与两类示范项目申报。

 

 

                     联系人:黄旭其         联系电话:22862022

一、遴选认定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示范项目认定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认定申报书.docx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认定申报书.docx

 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认定申报书.docx

二、立项建设

 附件5.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示范项目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6.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7.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8.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团队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9.东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10.示范学院、专业、团队、课程建设指标.docx

 

                                    教务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