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2〕79号
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提升优秀教师团队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上的引领作用,根据《东莞理工学院“领航”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莞工〔2021〕55号)要求,我处将于2022年11月组织开展领航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团队组建
1、在建或结项不超过1年的省级团队(结项项目需在2021年及之后结项)。
2.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团队文化和梯队结构。
3.坚持在教学一线为学生授课,团队教授必须全员给本科生教书授课。
4.团队能以扎实学识支撑高水平教学,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教学艺术,改造学习、改造课堂的能力较强。
5.团队原则上应具有双师型结构,有来自行业、企业等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
(二)团队带头人
1.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校教师高级职称,在本学科专业或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2.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连续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5年及以上。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三)教学工作
1.团队以学生为中心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深入持续开展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手段创新,开设不少于3门专业课程(含课内实验和实践课程)。
2.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专业教学的融合,开发教学资源,主编至少1本相关专业教材.
3.有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取得成效。
4.致力培养教学名师,严格遵守教学规范,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制度化开展集体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改革工作。
5.团队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的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措施,形成科学的人才培养质量和能力评价体系,将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教学效果良好,未发生教学事故或实验安全事故。
(四)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效
1.教学团队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主持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等项目。
2.团队在近两届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至少获得过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团队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能提供可推广、借鉴的示范性经验。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 2022年11月25日。请各二级单位做好申报及材料核查工作,并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
1、请各二级单位根据《东莞理工学院“领航”教学团队建设细则》(附件2)认真组织做好本次“领航”教学团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优先推荐符合申报条件、建设方向明确、发展前景好、梯队结构合理的团队。
2、各学院推荐的教学团队带头人,登录质量工程网站http://dglgxy.kypt.chaoxing.com/首次使用需老师用手机号注册,自行设置密码,并绑定学校和工号填报;将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及党委教师工作部公章的《“领航”教学团队申报书》(附件3)PDF版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档,于2022年11月25日23:59分前上传至系统中。
3、学院填写《“领航”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4),(需附上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PDF版)发至施老师OA邮箱。
(二)学校评选。
1、学校将组织“领航”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组,对申报教学团队的申报项目进行统一审议。
2、拟建设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报送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签订建设合同。
附件:1. 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领航”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 东莞理工学院“领航”教学团队建设细则
3. 东莞理工学院“领航”教学团队立项申报书
4. 2022年领航教学团队汇总表(单位填写)
教务处
2022年11月9日
(工作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22861518)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领航”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领航”教学团队建设细则.pdf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领航”教学团队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4:2022年领航教学团队汇总表(单位填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