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52号
各二级教学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建设及其教学标准,加强课堂教学组织,落实并加强我校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改进课堂教学效果,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遵循五大编写原则。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符合教学计划要求;体现科学性与思想性结合;教学内容和难度要符合学生接受能力;强调成果导向,突出学生中心和能力培养,进一步保障课程教学大纲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先进性。
(二)创新课程思政融入机制。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文件精神,按照不同学科门类课程思政建设要求,明确每门课程的课程思政育人目标,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设计和课程考核各方面均要体现思政元素。每门课程(含理论与实践课程)应结合授课要点,设计不少于3个思政育人的典型教学案例(思政映射与融入点)。
(三)劳动教育课时设计。各专业已明确与劳动教育融合的课程(含实践环节),需按要求在教学大纲中注明结合劳动教育的课时设计。具体要求可参见各二级学院制定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四)使用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均需审核。未经审批的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需先提交审批申请,经过审批之后方可选用,各单位严格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莞工[2022]3号)执行审核,教师授课使用的自编讲义、教材参考书也必须满足以上要求。
(五)鼓励采用多样化教学方式方法。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莞工教〔2023〕58 号)(附件2)文件精神,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针对不同的学情,实施不同的教学设计。要求老师认真梳理教学重点与难点,选取合适的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授课;鼓励任课教师充分利用网络优质课程资源、数字化平台和软件、在线课程资源等方式,积极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TBL(小组合作学习)、PBL(问题式学习)等教学方法改革。科学制定教学进度表,科学制定作业(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方案,积极推行参观体验、小班研讨、全过程考核、非标准答案考试等考核方式。
二、工作安排
2023年9月11日前,各二级教学机构负责人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并将签署意见及签名(可用电子章)的教学大纲(PDF格式)上传至各二级教学机构网站。上传时应按授课专业进行分类,统一放置教学工作栏目内,方便全校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查询。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学校对课程达成度分析的要求,所有的专业课请选用附件3和附件4进行大纲撰写工作;其中,《专业课)理论课程、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3)适用于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验课,《(专业课)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4)适用于专业实践环节。
(二)全校通识课程按《(通识课)理论课程、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5)和《(通识课)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模板》(附件6)的范式要求进行教学大纲的撰写。
(三)课程教学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要高度精炼概括3-5条目标,并注明每条目标所要求的学习目标层次(理解、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本课程教学目标须与授课对象的专业培养目标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四)3学分以上(含3学分)的必修课要安排期中考试,考试时间、考核方式由教师和开课单位决定。
(五)多人讲授的同一门校级公共课程(课程代码相同)和学院专业基础课(课程代码相同),其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核心内容、考核方法及标准”应一致,教师可以在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个性化的设计。
(六)教学大纲格式:文件名:《课程名称》-教师姓名-授课对象,标准页边距,段前段后0行,行距固定值18磅,字号大小均为5号,中文字体为宋体,英文和数字为Times New Roman体。
(七)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23级新生本学期第一周为上课周,2-4周为军训周。
(八)任课教师应在第一节课向授课对象解读教学大纲。开学第二周,教务处将组织教学检查,请老师提前做好准备(现场以纸质版、电子版或PPT等形式呈现教学大纲),向同学们进行解读。如开学第一节课未准备教学大纲的,将认定为教学事故。
(九)本学期开始,原则上不再允许选择“线上”教学模式,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主确定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成绩的比重,允许适当调整学生课堂内学时,但原则上不超过课程总学时的1/3,在课程大纲明确标注采用“混合式教学”教学模式,明确线上和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具体安排,为学生选课和课程管理提供依据。如果选择混合式教学模式且安排有线上(课外)课时的,须在大纲后面附详细的线上(课外)学时具体教学安排,同时须提供教学质量督导途径。
(十)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暂不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十一)本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不区分一流专业与否;以专业课和通识课分别进行填报。
请知悉。
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纲要性和指导性文件,其撰写质量和上网公开情况将纳入二级教学机构教学状态数据。请各二级教学机构高度重视,教务部将协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教学督导随机抽查课堂,对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教材的选用、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等实施督导。
教务部
2023年8月19日
(工作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 :22861518 ;校内短号75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