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51号
各二级教学机构: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基础,是衡量课程教学质量、推动教学效果持续改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式。形成课程达成度分析报告和持续改进方案。
《东莞理工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教务〔2021〕6号)施行以来,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参加师范认证专业及部分其他专业实现了对课程目标达成度的科学评价并取得较好应用,为推进课程目标达成度,现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范围
所有专业课(含必修课、选修课及核心课)、公共必修课及实践课程(除毕业设计外),均需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
二、评价程序
相关课程负责人按《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编制指南》(附件1)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形成《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2)。可以借助东莞理工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系统或优学院目标达成度分析系统进行达成度计算(系统说明见附件3、4)。
三、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组织好课程达成度评价工作,做好相关解读和培训,于9月30日前按学院为单位提交《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翁远航,联系电话:22862022,邮箱:wengyh@dgut.edu.cn)
附件:1. 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编制指南
2. 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范本(以《化学反应工程》为例)
3. 东莞理工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系统说明文档
4. 优学院目标达成度分析系统使用指南
教务部
2023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编制指南.docx
附件2: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范本(以《化学反应工程》为例).docx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系统说明.pdf
附件4:优学院目标达成度分析系统使用指南(附视频讲解链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