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莞工〔2017〕8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奖励2017-2018学年度在本科教学中取得优良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现就开展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按照《办法》规定,奖励类别包括教学成果奖、专业建设奖、课程建设奖、教材建设奖、实验与实践教学建设奖、教师队伍建设奖、教学教改项目奖、教育教学论文奖等八大类。对应相应类别进行申报。
二、教学奖励申报时间界点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申报工作安排。
按照《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按照6个步骤开展申报奖励工作。
(一)提交相关材料要求
根据附件2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的要求按时提交材料。
1、个人提交的纸质材料:
(1)申报书一式一份(二级组织机构填写审核意见);
(2)教学奖励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奖”和“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奖”由指导教师提交申报书即可,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教学处相应科室核实。
2、二级组织机构提交材料:
申报人把附件4本科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信息报送至二级组织机构,二级组织机构汇总后将纸质版报送至A207李惠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413065@qq.com。
3、同一教学业绩不可重复申请奖励,已申请了其他渠道奖励的,奖励金额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二)报送指引
具体类别报送方式如下:
附件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莞工〔2017〕88号
2.2017-2018学年度本科教学奖励申报工作时间表
3.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奖励申报书
4.本科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