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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抽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05-05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基础性文件,是选编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任课教师必须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需求制定合理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所在二级单位和教学系必须严格审定各门课程教学大纲。

第六周教务处教研科对各二级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大纲上网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127门课程大纲内容进行了抽查,发现问题大纲19份,并在第七周4月18日教学例会上进行通报,要求各学院在两周内进行修改。5月4日,教研科对问题大纲进行第二次审查,仍有15份教学大纲并未做修改。经研究对以下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未及时整改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1、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存在问题:15级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课程《运筹学与最优化方法》由于人才培养方案中该课程的考核方式没有标明,导致无法审核该课程的教学大纲考核方式。

2、 文学与传媒学院,存在问题:17广播电视学专业的《中外新闻传播史》、15汉语言文学(实验班)专业的《人文学科文献检索及学术论文写作》,15日语专业的《外贸日语函电》等3门课程未能在相应的网站上找到教学大纲。

3、 胥永林,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存在问题:编制的15级自动化专业《数控系统调试优化技术》教学大纲中课程所对应的专业核心能力未明确。

4、 哈柍,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存在问题:编制的16级建筑学专业《建筑构造》教学大纲课程名称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为《建筑构造》,大纲中为《建筑构造一》;授课对象错写为2017建筑学,应为2016建筑学。

5、 邹水洋,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存在问题:编制的17级应用化学专业《无机化学实验》教学大纲未能按模板要求填写课程考核方式。

6、 周萍,文学与传媒学院,存在问题:编制的17级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创意写作》教学大纲实验学时为0,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学时为6,实验学时与教学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大纲考核方式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教学大纲中考核方式为“其它”,以文学作品创作作为考核,人才培养方案中考核方式为考试。

7、陈昱甫,文学与传媒学院,存在问题:编制的15级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专业《20世纪中国文化风尚史》教学大纲,实验学时为16,人才培养方案中实验学时为0,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

8、于铁山,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存在问题:编制的17级行政管理专业《社会学概论》教学大纲中未见实践教学进程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4实践学时,实验学时安排在理论教学进程表中,进程安排不清晰。

9、魏红征,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存在问题:编制的16级行政管理专业《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教学大纲中总学时54,人才培养方案中总学时为36学时,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且该大纲在理论教学进程表中安排总学时为32。

10、沈放,教育学院,存在问题:编制的16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足球》教学大纲实践学时为0,但大纲中实践教学进程安排了34学时,人才培养方案中周学时为2,大纲中周学时写成了18。

11、唐胜英,教育学院,存在问题:编制的17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体育概论》教学大纲授课对象写错为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及大纲中总学时数36,但教学进程表中只有安排了34学时。

各二级教学单位须在期中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再次开展课程教学大纲的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如再发现课程教学大纲中的明显问题,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单位和个人的教学事故责任。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