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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6-08-28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我校自实施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和上网制度以来,对于学生了解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增加教学过程中的师生双向互动,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学期,学校对课程教学大纲模版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教学大纲编写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第4周周五前,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并全部上网。课程教学大纲统一放置在学院主页——教学工作栏目内,方便全校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查询。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校内外实习(实训)课程(如金工实习)和课程设计需提交课程教学大纲。

3、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暂不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二、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审核注意事项

1、理论课程教学大纲模版见附件1,实验(实习)课教学大纲模版见附件2。教学大纲篇幅请控制在4页以内,文件名:《课程名称》(教师姓名),A4版面,标准页边距,段前、段后0行,行距:固定值18。

2、每位老师填写课程教学大纲时,应先对照授课对象的人才培养方案,了解其专业培养目标,明确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类别、学分学时和实践环节安排,并根据这些信息清晰填写大纲中各项内容。课程考核的形式和内容应该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度。

3、3学分以上(含3学分)的必修课要安排期中考试,考试时间、方式由教师和学院决定。

4、多人讲授的同一门校级通识教育课程和学院专业基础课,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简介、课程目标、成绩评定方法及标准”应一致,教师可以在具体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一些个性化的设计与尝试。

5、一个教师为多个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学时学分相差不到三分之一的,可以撰写一个课程教学大纲,个别班级的特殊教学信息可在大纲上予以注明。

附件:1、理论课程教学大纲(2016)

2、实验课程教学大纲(2016)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