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学巡查和听课办法》(莞工教〔2013〕5号)要求,决定对本学期领导教师教学巡查和听课情况进行统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二级教学单位
1、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巡查和听课人员名单》(附件1)(以下简称听课名单)中列出人员的听课次数、听课结论进行统计,于第20周周一(7月11日)前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领导教师教学巡查和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教研科,其听课记录本留存在本单位。
《听课本》由教学秘书统计听课情况、教学副主任浏览听课意见后返还听课人员,使用完的《听课本》留院系存档。
2、未列入《听课名单》中的其它教师听课情况请一并统计上报。
3、担任校教学督导的教师听课情况由教务处管理。
二、机关职能部门
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领导因参加期末考试巡视,第20周末提交《教学巡查和听课记录本》。科研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领导的《教学巡查和听课记录本》请第19周交教研科。
联系人:教研科曹梦霞,办公地点:行政楼A207,电话:22861518,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巡查和听课人员名单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巡查和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