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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6-04-29

校内各教学单位:

教学技能竞赛是教师相互学习交流,展示教学技艺,探索教学改革的平台。为激励广大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技能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协办单位:校工会、各教学单位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岗专任教师(不含院系领导、实验员、辅导员等),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本学期承担有理论课教学任务。

曾获往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赛。

本学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取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资格:

1、本学年发生有教学事故或受过其它行政处分;

2、本学年没有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竞赛工作安排

(一)院(系、部)初赛(430- 510日)

1、各院(系、部)制定竞赛工作方案,要求符合参赛条件的青年教师参赛率不低于90%。院(系、部)举办全体教师观摩的现场竞赛,初赛评委中应包含本单位教学督导,评选出院(系、部)级获奖教师,按照不低于初赛选手10%的比例推荐教师参加校级复赛。

2、初赛要综合考虑青年教师的教学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作业与实验报告、试卷;近两学期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及课堂教学情况等,将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工作认真、教学规范执行情况好、教学效果较好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复赛。

3、各院(系、部)同时提交本单位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工作总结(含工作方案、评审材料、初赛教师名单等)。

(二)校级复赛(511- 525日)

1、参加学校复赛的教师5月15号前提交《东莞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申报表》,参评课程教学大纲、一篇教学小论文(主要论述参评课程与专业能力培养的关系,不少于2000字)。《申报表》需纸质版、电子版,其它材料仅提供电子版。

2、复赛教师分成工科组和文科组两个组,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团专家进行随堂听课,得分进入小组前8名的选手参加校级决赛。

(三)校级决赛(526- 617日)

1、决赛前,选手提交关于决赛教学内容的15分钟讲义。包括:题目、教学目的、主要内容、教学方法等。

2、课堂教学比赛分理工科和文科两个赛场,教师讲课时间为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基本要求:

(1)教学内容熟练,教态自然得体,语言清晰流畅,板书美观大方。

(2)教学方法科学,逻辑清晰,详略得当,深浅适度,多媒体使用恰当。

(3)理论联系实际,富有启发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四)计分办法

1、选手得分包括复赛得分和决赛得分两部分,其中复赛得分占60%,决赛得分占40%。

2、复赛得分中教学档案和随堂听课各占50%,得分为专家评价得分的平均值;决赛得分以专家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如选手的最后得分排名出现并列时,将通过参赛讲义评比决出名次。

三、奖励与经费支持

(一)初赛组织费用从分工会经费和各院(系、部)教学经费开支。凡参加初赛的教师,校工会按300元/人给予经费支持。

(二)本次竞赛工科组和文科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及优秀奖若干名,参加复赛但未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优秀奖。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人,二等奖奖金3000元/人,三等奖奖金2000元/人,优秀奖奖金1000元/人。

(三)设立“优秀组织奖”4名、每名3000元,奖励组织初赛认真、竞赛效果较好的二级教学单位。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在教师节予以颁奖及表彰。

教研科联系人:曹梦霞 电话:22861518

附件:东莞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申报表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