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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专业的年度总教学工作量进行专门安排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5-12-11

教务〔2015〕62号

各相关二级教学单位:

按照申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需要,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等6个首批参与工程认证申请的专业必须较大幅度地压缩学分、学时。考虑到参与申请工程认证专业在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中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现决定从2015级开始,在进行专业的总教学工作量计算中,把首批参与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专业的学年总教学工作量统一按2300学时计算。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