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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03-06

校内各教学单位、相关考生:

我校拟定于第六周开始2017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届毕业生重修考试针对2017届毕业生而设,本考试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修课程重修考试及结业复读生回校考试同步进行。如有毕业重修科目和初修课程未通过科目相同者,本轮考试只安排一场。

2、参加2017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的学生应符合同一门课程在校期间只能重修三次的原则,超过三次者考试成绩不予录入系统。2017届毕业生重修考试需要报名方能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6日——3月13日。请需要报名的学生自行联系开课单位报名,报名经开课单位审核之后方能参加考试,有多门跨院系课程需要考试的学生请自行和开课单位协调时间,以避免时间冲突。

3、请各教学单位在3月16日前将本单位的考试安排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修课程重修考试安排表》中统一汇总,然后一同发送至教务处邓思波处汇总公布。

附件1:《2017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学生登记汇总表》

二0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