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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松山湖校区教室申请借用的安排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3-03-01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松山湖校区教室申请借用的安排

本学期对除教学外的教室使用(如各类比赛、演讲、讲座、会议等活动)的申请借用方法规定如下:

1.分配形式:各时间段(除周一至周四晚上外),每院系分配1间教室,团委及属下团体机构分配2间教室。

2.申请方式:为公平公开,校团委及各院系每星期日晚上派代表对下周学生活动需要借用的教室进行预登记。其后社联根据活动需要进行分配,如满足不了,则在星期一晚采取抽签的形式获得教室(每时间段限一间),并在星期一晚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室借用申请表》,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请。

3.可借用教室及使用时间段(不含多媒体设备):

教室

使用日期

时段

申请地点

7B-409,7B-410,7B-411,7B-412,6D-401,6D-402,6D-403,6D-404

第1-16周,星期一到星期四

第9-10节

社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A103

办公时间:周日到周四晚上9:30—10:30

联系人:罗同学

短号:766260

7B-409,7B-410,7B-411,7B-412,6D-401,6D-402,6D-403,6D-404,6E-306,6E-307,6E-308

第1-16周,星期四

第5-8节

7B-409,7B-410,7B-411,7B-412,6D-401,6D-402,6D-403,6D-404,6E-306,6E-307,6E-308

第1-16周,星期五

第9-10节

7B-409,7B-410,7B-411,7B-412,6D-401,6D-402,6D-403,6D-404,6E-306,6E-307,6E-308

第1-16周,星期六

第5-8节

10A-101

与管理员协商

晚上十点前

文学院

8A-103

与管理员协商

晚上十点前

电子工程学院公室

4-507

与管理员协商

晚上十点前

经济贸易系办公室

4-214,4-509

与管理员协商

晚上十点前

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

4-216,4-512,6C-103

与管理员协商

晚上十点前

政法学院办公室

艺A301,艺A302,艺A413,艺B106

与管理员协商

晚上十点前

师范学院办公室

注1.申请教室请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室借用申请表》并经社联盖章批准,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请向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7C-202)申请。

注2.教务处不再接受除教学外的教室使用申请,请校团委及各院系相互协调教室资源。

注3.使用人如损坏、丢失、擅自拆装设备,将追究责任并按东理[1999]23号文件相关规定赔偿。

注4.请妥善使用教室,禁止承接校外培训,教务处保留对以上教室回收、管理的权利。

教 务 处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