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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步审核2027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的通知
作者:蓝勇铄  点击数:  日期:2026-09-03

教务/招生通[2026]45号

各二级教学机构及2027届毕业生:

为使2027届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工作能顺利进行,请具有正式学籍的全体2027届毕业生,依照本专业相应年级人才培养方案、《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对截止目前为止个人的毕业、学位资格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1、有无成绩错漏。有问题的需向开课单位咨询;

2、学分认定是否已完成。有学籍异动、交流生经历的学生,可向本人所在学院申请学分认定,时间应不晚于毕业当年的5月10日;

3、课内外学分是否已修够。本人已获得的学分情况,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课外学分(知行学分)是否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面授公选课获得学分是否符合选课要求;选修课应在第七学期达到毕业要求。

4、缴费情况。是否已缴清学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

5、是否有处分记录。是否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是否影响相关毕业规定。

学生应提前了解相关毕业资格审核流程和事宜,往届毕业审核通知仅作参考,实际以2027届毕业审核工作通知为准(原则上,学业进展以毕业当年5月31日前录入强智教务系统、课外学分系统的成绩为准)。




相关文件及链接:

1. 人才培养方案:教务部官网主页→业务系统→教务系统(师生端)登录→培养服务→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

2. 学校学籍、学位文件:教务部主页-规章制度-教务与学籍管理;

3.课外学分相关文件:见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管理办法》;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

4. 欠费查询:见附件3《线上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

5. 以往毕业审核通知:教务部主页-通知公告-教务通知。


教务部  

2026年9月3日

 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pdf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pdf 

 附件3、线上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