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教务/招生通〔2026〕33号
根据学校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指引,为确保我校期末考试稳定、规范、公正地进行,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本学期不组织统一考场大考,学院根据课程需求,自行安排期末考试,各课程在结课后开课单位应尽快安排考试。请各学院教务员填写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于6月30日前发教务部何老师报备。关于本学期巡考工作,由各开课单位领导班子负责本单位开出课程的考试巡考工作,严肃考风、监督落实考试各项要求,并填写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情况反馈表》,有异常情况及时报送教务部何老师(1A205)。
任课教师应审查学生是否有资格参加课程期末考核,并将无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表一式三份在考试前一周报给开课单位、学生所在二级教学机构和教务部备案。
请任课教师务必把所任教课程的考试安排告知每一位学生,明确告知考试时间、方式、地点。
有手机袋的教室,请监考老师提醒考生在考试前把手机放进手机袋,并在考试结束后自觉领回。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试卷印制需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一周报送教务部文印室印制试卷。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x
附件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情况反馈表.xls
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