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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失考试证件者补办证明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3-06-17

关于遗失考试证件者补办证明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位考生:

参加期末考试必须备齐两证(身份证加学生证,或身份证加考试证),如有考生遗失证件,请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补办学生证

遗失学生证的考生登陆校园网学生处主页进入“学工在线”查看“学生证补办流程”补办学生证。

二、补办考试证

遗失考试证的学生凭学生证到图书馆五楼电子阅览室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三、补办身份证明

遗失身份证又不能及时补办的考生持贴有本人一寸照片的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或辅导员)核查并签字后,到所在院(系)办公室盖章(印章须压住照片的一部分)。考试期间可以与学生证、准考证一齐使用。

四、特别提示

如学生证、考试证、身份证突然丢失来不及补办,可以持本人一寸照片的书面申请(写明自己的班级、学号),经班主任(或辅导员)核查并签字后,到所在院(系)办公室盖章(印章须压住照片的一部分)。考试时凭该份申请参加考试。

二0一三年六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