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的通知
校内各教学单位、相关考生:
我校拟定于4月20日前完成2018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2018届毕业生重修考试的学生应符合同一门课程在校期间只能重修两次的原则,超过两次者考试成绩不予录入系统,2018届毕业生重修考试需要报名方能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1日——3月26日,请需要报名的学生自行联系开课单位报名,报名经开课单位审核之后方能参加考试,有多门跨院系课程需要考试的学生请自行和开课单位协调时间,以避免时间冲突。请各教学单位在4月2日前将考试安排发送至教务处邓思波处。
附件1:《2018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安排表》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