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学生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护照),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接受安检。
我校认定学生证可以用校内证件代替,具体包括借书证或有学生相片及信息的校园卡等。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如有考生遗失证件,请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补办准考证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松山湖校区12月15日上午8:30-12:00到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1A204室)找邓老师,莞城校区上午12月15日8:30-12:00到教学管理中心4317室找黄老师,经查核后,重新打印准考证。
二、补办校内证件
遗失校内证件的考生可咨询本单位辅导员补办或者到自己所在的院系开具带照片及本人学生信息的加盖院系公章的证明。
三、补办身份证件
遗失身份证件的考生,请自行到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特别说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教务处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