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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业生后续工作的指引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6-05-16

各院(系)、2011级、2012级结业生:

2011级、2012级结业生,指2011级、2012级未达到毕业条件而申请了结业的学生。根据本学期毕业审核通知相关流程,现对结业生后续工作指引如下。

2011级结业生

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学校不再提供回校修读课程的机会

5月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教务处另行通知缴费(按专业缴交一学年学费)。

一年内回校修读相关课程,并留意2016年9月、2017年3月发布的回校考试通知。

一年内符合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条件,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

2012级结业生

一年内回校修读相关课程,并留意2016年9月、2017年3月发布的回校考试通知,缴纳修读课程费(费用按学分计)。

(1)一年内符合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条件,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

(2)一年内仍未符合毕业资格或学位资格,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一年继续留校学习(按学年缴交学费)。

一年内学生未回校修读相关课程,学校不再提供回校修读课程的机会

教务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