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指引,为确保我校期末考试稳定、规范、公正地进行,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本学期不组织统一考场大考,学院根据课程需求,自行安排期末考试,各课程在结课后开课单位应尽快安排考试。请各学院教务员填写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于6月12日下午下班前发教务部何老师报备。关于本学期巡考工作,由各开课单位领导班子负责本单位开出课程的考试巡考工作,严肃考风、监督落实考试各项要求,并填写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情况反馈表》,有异常情况及时报送教务部何老师(1A205)。
请任课教师务必把所任教课程的考试安排告知每一位学生,明确告知考试时间、方式、地点。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莞工〔2020〕100号的要求,试卷印制需填报《试卷文印单》,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二周报送教务部文印室印制试卷。
二、防控要求
所有考场内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按需使用。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情况反馈表.xls
教务部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