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6-12-08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开始下学期课程教材的征订工作。

一、 教材选用程序如下:

1. 任课教师推荐教材。

2. 课程教学的专业负责人或课程群负责人同意后提出教材选用建议。

3. 教学单位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材审查小组)对选用的教材进行讨论审定,审定意见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存档(一式两份)。

4. 审定意见连同《教材申报表》(见附件1)上报教务处。审定意见格式由各院系制定。

二、 教材选用基本原则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书目》列出课程,要求使用马工程教材(见附件2马工程教材名单)。

2. 教材选订要求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内容新、质量高、声誉好的教材。

3. 鼓励选订最新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等。

4. 在无上述教材可选的情况下,可参照省级以上重点高校同类专业选用的教材,如确实需要选订合编或自编的教材时,这类教材应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5. 卓越计划班的教材应按上述要求从严选订,对合编或自编的教材只允许作为辅助教材。

三、 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

下学期征订教材中的境外原版教材经审核通过的才能使用(已审教材见附件3),否则不得使用境外原版教材。(注:境外原版教材含教参、参考资料、讲义、电子文档等,包括外文版和中文编译版、境外作者在国内出版、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

四、 其他要求

1. 请各开课单位务必在2016年12月23日前,将审定通过的《教材申报表》连同审定意见,经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2. 在报送前,请开课单位根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认真检查(包括松山湖校区、莞城校区的教学任务检查),确保所有课程都填写上所用教材。教材申报表请按《教材申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4)的要求填写。

3. 因任课老师漏报教材而造成学生不能购买到教材,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都将承担有关教学事故责任。

附件:

1.教材申报表

2.马工程教材名单

3.我校经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清单

4.教材申报表填报说明

点击下载:教材征订通知及附件

二O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