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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试卷及成绩分析撰写基本要求(成绩分析表在此通知中下载)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7-05-26

课程考试不仅反映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也反映教师的教学效果和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基础信息。通过对试卷及成绩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学校目前的教学效果、教风和学风,及时发现“教”与“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规范试卷及成绩分析的撰写,特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一、试卷及成绩分析的内容

试卷及成绩分析包含数据统计和文字分析两方面的内容,主要由试题分析、教学效果分析和改进教学的建议等部分组成。

1.试题分析。试题分析是指就试题的难易程度、覆盖面、效度和区分度、试题要求适宜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命题是否能全面考察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记忆、理解、比较、分析、综合、评价等能力,或有所侧重;试题难度是否与教学大纲的要求相符,有无偏题、怪题等;试题是否涵盖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是否突出了课程的重点、难点内容;试题的效度,即试题内容是否与教学大纲相吻合,有无超纲现象;题型是否多样化、题量和分值分布是否合理;命题有无错误,错误性质和程度如何等方面的自我评价,等等。

2.教学效果分析。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分析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以及教与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成绩统计分析。(2)教师的教学方法、手段、内容及学生对课程的理解、掌握情况分析。(3)从学生答题整体情况反映出的“教”与“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总结该课程教师教与学生学、考试命题和阅卷评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待改进之处。例如,学生对不同题型的答题分析,学生掌握基本知识、综合应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分析;从各个分数段学生人数分布情况看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如不符合,分析其原因;从考试结果分析试卷的区分度,即分析考试结果区分不同水平(优秀、一般、差)受试者的程度;对学生失分较多的题目和失分较少的题目,分析其原因,等等。

3.改进教学的建议、措施。在肯定有效教学手段、方法和措施同时,找出不足的原因,并对今后教学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例如,指出教师在今后命题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改进的措施;教师在今后讲课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学生在该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怎样才能学好,有何具体建议,等等。

二、试卷及成绩分析的范围及其存档要求

1.试卷及成绩分析的课程范围。所有课程考核后均必须进行试卷及成绩分析。以试卷(含闭卷和开卷)形式考核课程的,填写《东莞理工学院试卷及成绩分析表(试卷类)》(见附件1)。采用课程论文、设计类作业、作品和调研报告等作为考核依据的,填写《东莞理工学院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表(非试卷类)》(见附件2)。

2.试卷及成绩分析的班级范围。若课程授课只有一个自然班时,任课教师按自然班级进行试卷及成绩分析;若课程授课由多个自然班合班时,任课教师可按合班班级进行试卷及成绩分析;若是选修课程,则按选修课程教学班进行试卷及成绩分析。

3.《东莞理工学院试卷及成绩分析表(试卷类)》和《东莞理工学院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表(非试卷类)》应由任课教师按教务处或二级教学单位要求时限内完成,并连同课程成绩表一起在开课单位归档。教务处、教学督导、评估中心将随时抽查。

4.成绩异常时的试卷分析。对考试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或成绩出现其他异常的课程,除任课教师撰写试卷分析外,不合格率在25%以上的课程由系写出书面整改意见,不合格率在40%以上的课程由二级教学单位写出整改意见;优秀比例超过30%的课程由系写出书面分析,优秀比例超过40%的由二级教学单位写出书面分析。以上分析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备案,一份由二级教学单位留存。

三、其他说明

1.特殊学科课程可在此表基础上加以修改,但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各二级教学单位也可根据本基本要求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2.《东莞理工学院试卷及成绩分析表(试卷类)》和《东莞理工学院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表(非试卷类)》的具体填写方法,可参照“东莞理工学院试卷及成绩分析表填表说明”(见附件3)。试题难度、区分度、信度和效度的分析可参照“难度、区分度、信度和效度的一般说明”(见附件4)。

3.本基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点击下载:试卷及成绩分析撰写基本要求(含附表)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试卷及成绩分析表(试卷类)》(见附件1);

2、《东莞理工学院课程考核成绩分析表(非试卷类)》(见附件2);

3、东莞理工学院试卷及成绩分析表填表说明;

4、难度、区分度、信度和效度的一般说明。

教务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