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大三需要重修的同学,填写《跟班重修申请表》,填写一式两份,表格本人保存一份,另一份第一天上课时交给任课老师。
1、松山湖校区在第七周星期三9-10节(晚上7:30—9:00)到体育中心乒乓球2室上课;任课教师:廖国君。
2、莞城校区在第七周星期二晚上9-10节(晚上7:30—9:00)到活动中心(乒乓球室)上课;任课教师:胡古玥。
请在表里写清楚要重修体育课程名称,教务处可查,如:体育B1。
3、大四重修的同学可选择乒乓球重修(六次课),或运动世界校园跑(学期目标:60公里)进行重修,其中选择跑步重修的必须在第十三周(11月27日)前完成。
(跑完的同学在第十四周星期四下午15:00-17:00(其他时间不收),把重修申请表填好交到体育系办公室(体育中心B201))逾期不予接收。
4、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育课程的同学,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体育课程特殊处理申请表》并填写,经各部门审批后,交到体育系办公室备案。
提醒:1、跟班重修缺席一节课者,取消考试资格。
2、选择跑步重修的,超出时间未完成跑步标准的不给予重修学分。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