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开始下学期课程教材的征订工作,请各开课单位严格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见附件1)执行。
一、 教材选用程序如下:
1. 任课教师推荐教材。
2. 负责该课程教学的系主任同意后提出教材(自编讲义)选用建议。
3. 教学单位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材审查小组)对选用的教材(自编讲义)进行讨论审定,审定意见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存档(一式两份)。
4. 《教材(自编讲义)申报表》(见附件2)课程信息部分严格按教学任务填写,不得更改删除课程信息。如果不订教材请在是否报订教材栏填“否”,不要删除该课程信息。
5. 审定意见连同《教材(自编讲义)申报表》上报教务处。审定意见格式由各院系制定。
二、 教材选用基本原则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书目》列出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教材(见附件3马工程教材名单)。
2. 教材选订要求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内容新、质量高、声誉好的教材。
3. 鼓励选订最新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等。
4. 在无上述教材可选的情况下,可参照省级以上重点高校同类专业选用的教材,如确实需要选订合编或自编的教材或自编讲义时,应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5. 卓越计划班的教材应按上述要求从严选订,对合编或自编的教材只允许作为辅助教材。
三、 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
下学期征订教材中的境外原版教材经审核通过的才能使用(已审教材见附件4),否则不得使用境外原版教材。(注:境外原版教材含教参、参考资料、讲义、电子文档等,包括外文版和中文编译版、境外作者在国内出版、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
四、 其他要求
1. 各开课单位必须在2018年12月25日前将审定通过的《教材(自编讲义)申报表》连同审定意见,经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2. 在报送前,开课单位根据《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认真检查,确保所有课程都填写上所用教材。教材申报表请按《教材申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5)的要求填写。
3. 因任课老师漏报教材而造成学生不能购买到教材,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都将承担责任。
附件: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及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2.《教材(自编讲义)申报表》
3.马工程教材名单
4.我校经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清单
5.《教材申报表填报说明》
二O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