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4年将超学校最长学习年限学生
作清退学籍的预警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莞工学籍》”),有部分学生将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末超过我校最长学习年限,现发出预警通知,以便学院、学生及时做好相关学业、学籍安排。
一、2024年将超学校最长学习年限学生说明
根据《莞工学籍》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2016年秋季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四年制)、2020年秋季入学的专升本学生(两年制),将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末超学校最长学习年限(依据学校教务安排,学生须在学期末前完成所有修业),请各位同学务必自查学习年限,做好学业规划。
二、学业建议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缴清费用,学籍状态正常,完成注册后,如达到学校结业、毕业、学位条件的,准予结业、毕业、授予学位。
以下建议供有意完成学业的学生参考,请务必注意时间要求:
1、对照人才培养方案、个人成绩,结合个人情况,联系所在学院,应在2024年5月前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2、对符合结业、毕业、学位条件的学生,应于2024年5月前申请毕业资格审核。
三、对超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学生的处理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根据《莞工学籍》第四十五条“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不再受理其重修、重做、毕业审核申请”、第四十条“学生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可作自动退学处理”:
1、学生本人提出退学申请
学生本人填写退学申请表(退学申请表请见附件1),在退学申请表上亲笔签名,提交所在学院办理退学手续。学院确认退学申请表为学生本人提交、亲笔签名后,签署意见,报学工部、教务部走退学流程。
2、学校作出退学处理决定
对于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均难于联系的学生,或已联系上但学生本人不愿意提交退学申请的学生,学校将统一作退学处理。
学校有学生有效联系地址的学生,退学告知书将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或拒收邮件的,将利用学校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
附件1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点击蓝色字体下载: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doc)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