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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审2023年秋季学期教材编写相关材料的通知 教务通〔2023〕80号
作者:何佩雯  点击数:  日期:2023-12-14

各二级教学机构: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教材实行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教材编写人员及编写内容需依程序进行审核,现将报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写教材人员报审

(一)报审条件

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严格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莞工〔2022〕3 号)执行。

(二)报审程序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二级教学机构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单位公示(并把公示链接发教务部同步公示)。公示后,由二级党组织出具编写人员审核意见后,交教务部,学校党委批复。

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在正式送审前,由各二级教学机构教材建设工作小组把好政治关。同时应组织专家队伍对教材进行审核,专家队伍应以校外专家为主。

 (三)报审要求

1、各二级教学机构请于2023年12月25前将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编写人员审批表》、《公示截图盖章》的纸质版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编写人员审批汇总表》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部。(联系人:何佩雯,电话:22861098)

2、公示情况,由各二级教学机构官网公示(并把公示链接发教务部同步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请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作为附件提交。

3、所有表格需手签签字、盖章、写上具体意见和对应的日期。

二、编写教材内容报审

(一)报审条件

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严格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莞工〔2022〕3 号)执行。

(二)报审程序

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本校组织编写的教材。同时应组织专家队伍对教材进行审核,专家队伍应以校外专家为主。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所编写的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三)报审要求

1、各二级教学机构请于2023年12月25前将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编写审批表》的纸质版、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编写审批汇总表》的纸质版电子版连同教材编写的稿件报送教务部。(联系人:何佩雯,电话:22861098)

2、所有表格需手签签字、盖章、写上具体意见和对应的日期。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莞工〔2022〕3 号)(请登录OA检索查阅)

  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编写人员审批表.doc

 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编写人员审批表汇总表.xlsx

 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编写审批表.doc

 东莞理工学院教材编写审批汇总表.xlsx




教务部

2023年12月14日